为什么甲减总是治不好?
时间:2021-05-24
甲减治疗总是反复复发,怎么治都治不好,是什么原因,北京和平里中西医结合医院史常梅医生认为,是因为大家总是走入这几个误区,史常梅医生为大家讲解这些治疗误区,大家治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
甲减纠正后,便可停药
导致甲减的病因很多,如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甲状腺手术或放疗后、抗甲状腺药物服用过量、碘缺乏、亚急性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等等。其中,大多数甲减(如桥本甲状腺炎、甲状腺手术或放疗后)都是永久性的,需要终身服药。只有少部分甲减(如亚急性甲状腺炎、药源性甲减或碘缺乏甲减)是暂时性,可经治疗后痊愈,而无需终身服药。
许多患者将终身服药看成了一种负担,其实大可不必。“甲减”表明体内缺少甲状腺激素,终身服药的目的就是补充身体缺少的甲状腺激素,一般服用几周后甲状腺功能便可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如果随意停药,原来消失的症状可在1~3个月内再次出现,患者会出现怕冷、少汗、乏力、体温偏低等一系列代谢降低的症状且对脏器的损伤往往是不可逆的。尤其在怀孕期间,此时母亲对甲状腺素的需求增加,若补充不足,会影响胎儿生长。
妊娠期甲减与普通人甲减的控制标准是一样的
普通人群血清TSH的正常范围是0.3~5.0mU/L。妊娠期间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TSH参考范围与普通人群不同。目前尚无妊娠期特异性的TSH参考范围,但国内外一致的观点是在妊娠早期(妊娠12周前)TSH参考范围应低于非妊娠人群20%~30%。美国甲状腺协会(ATA)推荐TSH 2.5mIU/L作为妊娠早期TSH的上限,超过2.5mU/L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甲减”。妊娠期甲减的治疗目标是妊娠早期血清TSH 水平<2.5mIU/L,妊娠中期和晚期<3.0mIU/L,FT4保持在非孕妇正常范围的上1/3水平。
甲减妇女怀孕后需停止甲状腺素治疗
有些甲减妇女,因为担心甲状腺素对胎儿有影响,于是在准备怀孕前或妊娠期间擅自中断甲状腺激素治疗,这种做法非常错误。
首先,准备怀孕的甲减妇女,若停止甲状腺激素治疗,由于排卵异常一般不易受孕。再者,怀孕的前12周是胎儿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而在孕12周以前胎儿自身甲状腺尚未发育成熟,胎儿所需的甲状腺素几乎全部来自母体,如果孕妇甲减没有及时治疗,将会导致新生儿智力发育受损和生长发育障碍,此外,还会增加流产、早产、胎盘早剥等产科并发症,威胁到母亲和胎儿的生命。
如果在妊娠前已经确诊为甲减,应及时调整左旋甲状腺素(L-T4)的用量,将血清TSH调整至2.5mU/L后再怀孕;如果是妊娠期间发现甲减,则要尽快地、足量地补充L-T4,使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以最大限度消除甲减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说来,甲减妇女妊娠后对L-T4需求量通常比非妊娠者增加30~50%,原因是妊娠状态下对甲状腺激素需求量增加和TSH控制上限目标值减低。所以要及时增加L-T4剂量,而不是减少或停用L-T4。分娩后产妇应及时减少L-T4剂量,恢复到妊娠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