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肿瘤治疗后的疗效评价怎么处理

晚期肿瘤治疗后的疗效评价怎么处理

2019-09-20   39927次观看  

李德龙

副主任医师 山西省肿瘤医院

抗肿瘤药物治疗一定疗程后需要进行疗效评价,一般根据影像学检查可测量病灶的大小来评价疗效,根据国际标准即RECIST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完全缓解,临床称为CR完全缓解,全部病灶消失,至少维持4周。第二,部分缓解即PR,可测量病灶至少缩小30%,并且至少维持4周。第三,病情稳定即SD,肿瘤控制在部分缓解与进展之间。第四,疾病进展病灶增加超过20%或出现新的病灶。晚期患者完成预定疗程,出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时,可转入维持治疗或停药观察,请外科会诊评价有无手术的可能性,患者疗效评估为稳定时可转入维持治疗或观察,病情进展时可换方案化疗,如经多种方案化疗后患者病情仍未出现进展可考虑对症支持治疗,或者参加临床研究。以上为传统化疗药物治疗后疗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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