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与诊断标准是什么
2021-04-06 28858次观看
侯桂梅
主任医师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孕期糖尿病分以下情况:<br />
一、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我国2017版的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采用的标准是孕期任何时间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查,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5.1mmol/L,口服葡萄糖耐量一小时血糖≥10.0mmol/L,两小时血糖≤11.1mmolL,≥8.5mmol/L。上述血糖值有一项达标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但孕早期单纯空腹血糖>5.1mmol/L不能诊断妊娠糖尿病,需要随诊观察。<br />
二、妊娠期的显性糖尿病,又称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指孕期任何时间被发现并且达到非孕人群糖尿病诊断标准,即空腹血糖>7.0mmol/L,糖负荷后两小时血糖≥11.1mmol/L,或者是随机血糖≥11.1mmol/L。<br />
三、孕前糖尿病,指孕前确诊的一型、二型或特殊类型的糖尿病。在临床中强调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包括曾经患过妊娠糖尿病的个体或体型肥胖、尿糖阳性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孕期首次的产前检查应使用普通的糖尿病诊断的标准进行筛查确诊,并且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避免或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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