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
2021-12-06 24495次观看
卢成瑜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支气管哮喘的诊断依据有以下几点:<br />
1、临床症状和体征,反复发作性喘息、胸闷、气促、咳嗽,而且多是在接触了相关的变应原,如冷空气、物理和化学刺激物,以及病毒感染等诱发因素后发作。发作时双肺可以闻及散在的或者弥漫性的喘鸣音和哮鸣音。<br />
2、临床症状和体征经过治疗可以缓解或者是自然缓解。<br />
3、要排除其他可以引起喘息、胸闷、咳嗽、气促的疾病。<br />
4、如果临床表现不典型,比如没有明显的喘息的症状或者体征,就要做肺功能,而且至少要具备一项肺功能的改变,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者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的舒张试验,FEV1在吸入SABA后要增加12%,而且FEV1增加的绝对值要大于200毫升;呼气流量的峰值,PEF日内在两周内的变异率要大于20%。<br />
支气管哮喘是非常常见的呼吸道的疾病,是一种由多种细胞以及多种炎症因子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它的特点是有气道的高反应性以及肺功能的可逆性改变。而且该病是比较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如果不注意规范、及时的治疗,可以危及生命。<br />
对于支气管哮喘,首先应该减少危险因素的接触,比如过敏源,喘息症状发作的时候,可以使用支气管扩张药物治疗,比如速效的吸入性的β2受体激动剂,SABA,也可以全身使用激素,吸入抗胆碱能药物以及短效的茶碱,或者是口服短效的β2受体激动剂等等。也可以遵照医嘱根据病人的情况,复方阿托品麻黄碱栓,直肠给药,起效迅速,可以迅速的缓解相关的症状。<br />
如果需要用药或者得到更多的用药的知识和疾病的指导,请咨询相关的医生,而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规范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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