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正常的人体有206块骨头。主要包括颅骨、躯干骨、以及四肢骨三个部分。颅骨有29块,主要是起到保护大脑的作用。躯干骨有51块,可以起到支持体重的作用。四肢骨有126块,主要是起到协调四肢,以及进行各种各样的运动。这三种骨头分布在全身各个部位,配合肌肉的作用支撑身体,同时保护身体内部的器官。这个骨的数目并不存在性别或者是人种的差异。当然,在这里指的是人体生长发育结束之后,也就是成年人骨的数目。如果患者处于生长发育期,骨的数目是不好统计的。因为此时有一些骨没有融合,或者有一些骨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出现了相关的变异。但在人体生长发育结束之后,绝大多数患者的骨会维持在206块这个数字。当然对于极个别的患者有可能由于一些生理、病理性的原因,导致了骨的数目有轻微的差异。常见原因有如下几个:
1、可能是产生了关节周围的籽骨或者副骨。这些骨往往会围绕在肌腱周围,对肌腱起到一个支点的作用。此类骨并不是一些病理骨,其出现并不会对人体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2、可能是由于遗传因素造成了有一些多余的骨或者有一些骨的缺失。比如在颈部有可能产生颈肋。这部分骨会对周围的血管神经造成压迫,所以会导致相关的疾病。而有些患者由于遗传因素的影响,会有一些骨的缺如,比如有先天性的桡骨缺如。这样就会造成骨的数目跟正常人有一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