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即恶性骨肿瘤,可以发生在单腿也可以发生在双腿。
骨肿瘤是发生于骨骼或其附属组织的肿瘤,有良性,恶性之分,主要症状为疼痛,病初较轻,呈间歇性,随病情的进展,疼痛可逐渐加重,发展为持续性。多数患者在夜间疼痛加剧以致影响睡眠。其疼痛可向远处放射。在骨的表面还可扪及一个硬的肿块,痛或不痛。骨和关节疼痛或肿胀,经常在夜间更重,且不一定与活动有关;疼痛可以是持续钝痛,或只在受压时感到疼痛。病情严重时,还可出现一系列全身症状,如失眠、烦躁、食欲不振、精神萎靡、面色苍白,进行性消瘦、贫血、恶病质等。临床上治疗癌的方法如下:
1、截肢术或关节离断术是残废性手术,必须经过周密研究,充分讨论,确属必要才能施行。手术目的在于抢救生命,因此,一经决定,不应拖延时间,应尽早施行。对于已有内脏转移的晚期恶性肿瘤,局部瘤体巨大、疼痛严重的,为了减少痛苦,也可作姑息性截肢。
2、肿瘤段肢体切除远端再植术,适用于上肢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
3、切除术。用于骨软骨瘤。切除应包括该肿瘤的软骨帽盖、包围帽盖的纤维组织和全部基底。
4、刮除术。适用于掌指骨的内生软骨瘤、骨囊肿、骨嗜伊红肉芽肿、范围较小的骨巨细胞瘤。
5、截除术。适用于破坏范围较大的巨细胞瘤和一些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