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NPUAP/EPUAP压疮分类系统,将压疮分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各期的临床表现不同。
1、Ⅰ期:也称为淤血红润期,此时刚出现压疮,局部皮肤较完整,可能会出现界限清楚的红色斑块,压之不褪色,皮肤温度可能升高也可能降低,多伴有疼痛、麻木等感觉;
2、Ⅱ期:也称为炎性浸润期,压疮的程度加深,皮肤可变为紫色,皮肤表层可出现水疱、肿胀等,并且皮下组织可产生硬结,疼痛感加重;
3、Ⅲ期:也称为浅表溃疡期,伤口可达皮肤深层并累及脂肪层,水疱可破裂或者溃烂,但骨骼、肌腱或肌肉尚未暴露。此外,如果出现感染,可能会出现脓液,皮肤组织坏死后可形成溃疡;
4、Ⅳ期:也称为深部溃疡期,伤口深到可以看到骨骼、肌腱或肌肉,部分伤口底部伴有腐肉或焦痂,皮肤可变为黑色伴有臭味,脓性分泌物增多。此期可能并发脓毒血症、菌血症、骨髓炎等,可出现高热、寒颤及病变组织流脓等症状。此期症状较为严重,应及时进行清创、缝合、引流等处理,如果不及时诊治可能会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