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青光眼治疗药物安全性研究大多是C类,因此在选择上就更要慎重。
青光眼是全球仅次于白内障导致视力丧失的主要眼病之一,好发于老年人,但少数育龄期的女性也可能会患上青光眼,包括计划怀孕的妇女、已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的妇女等。
当妊娠遇到青光眼,很多医生就会犯难,毕竟肚子里还有一个宝宝,用药和治疗就需要更慎重,孕妇的心理情况也需要更加重视。
目前,对于妊娠期青光眼,如果进展危险较小可以考虑短期密切观察随访而不用药物治疗。如果因眼压增加,出现了不适,可选择药物治疗。如果药物治疗效果不好,且危及了患者的健康,就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方面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将妊娠期间药物的安全性分为4类:
A类:通过在人类进行的研究已证明其安全性;
B类:只通过动物实验研究证明了其安全性;
C类:安全性不确定,未进行过人类研究,动物进行的研究显示有不良反应,多数抗青光眼药物属于此类;
D类:不安全的,在某些临床情况下的危险性证据存在。
由于青光眼治疗药物安全性大多是C类,因此在选择上就更要慎重,目前比较推荐的几类药物包括:
第一、β受体阻滞剂
代表药物:卡替洛尔、倍他洛尔
FDA 妊娠分级:C
因此类药物的致畸风险,建议在妊娠前 3 个月不用。在妊娠期的 3 个月后和最后 3 个月的前 2 个月应用时,则需定期监测胎儿心率、心律和生长情况,以便能够早期发现胎儿心律不齐和胎儿在子宫的生长异常。
第二、前列腺素类似物
代表药物:拉坦前列素、曲伏前列素、贝美前列素
FDA 妊娠分级:C
全身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可刺激平滑肌收缩而诱发分娩,因此需慎重。推荐在妊娠期的前 3 个月,使用前列腺素衍生物相对安全。在妊娠期的 3 个月后和最后 3 个月的前 2 个月,应特别警惕使用,在必须使用时,还应随时警惕孕妇出现早产的征象 。
第三、α受体激动剂
代表药物:溴莫尼定
FDA 妊娠分级:B(抗青光眼药物中唯一的 B 类药物)
由于α受体激动剂可进入乳汁,透过婴儿血脑屏障,产生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可导致严重低血压、呼吸抑制甚至窒息等,所以在哺乳期应考虑停用。
因此,如果妊娠期间用此药,在分娩后应停用。
第四、碳酸酐酶抑制剂
代表药物:乙酰唑胺、醋甲唑胺、布林佐胺
FDA 妊娠分级:C
碳酸酐酶抑制剂可作为β受体阻滞剂、α2 受体激动剂之后妊娠者使用的三线选择,建议在妊娠期前 3 个月避免使用,妊娠最后 1 个月可应用此类药物。
第五、缩瞳剂
代表药物:毛果芸香碱
FDA 妊娠分级:C
产妇应用毛果芸香碱有病例报告导致新生儿出现类似脑膜炎体征,因此妊娠期间此类药物不适于青光眼治疗。
第六、固定配方制剂
代表药物:噻吗洛尔
FDA 妊娠分级:C
目前的固定配方制剂多含有噻吗洛尔,均属于 C类药物,目前药物副作用尚不明确。
当药物或激光疗法不能接受或效果欠佳时,可考虑行手术治疗,不过手术大家一定要经过专业医生详细评估后才能进行,以避免对胎儿和孕妇造成危害。
【参考文献】
[1]李凤鸣, 谢立信. 中华眼科学,原,《眼科全书》:眼科全书[J].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4.
[2]李建军. 妊娠与哺乳期间的青光眼治疗[J]. 眼科, 2012, 21(1):5.
[3]王冰松, 王涛. 妊娠期青光眼的药物治疗[J]. 国际眼科纵览, 2020, 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