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存在对人类的健康有着严重的危害,同样同性恋者也有他们的恐惧症:“恐同症”,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毒瘤:
1、外国的同性恋者发展历史
在十八世纪的法国,据说是因为女性在一切方面太强了,占着突出的地位,有学者研究是出于对这种状况的反感,社会上层形成了一个男同性恋的团体,这个团体不和女性发生任何关系,成员当中很多是贵族,甚至王子也卷入其中,惊动了路易十四,亲自过问这件事。不知道这个东西在法国是不是有传统的。本来同性恋应该是随机分布的,在社会各个阶层是同样一个比例。但是在法国比较集中于上层,这样就不排除有人是选择同性恋方式的可能性。法国的文化界很多人都是同性恋。据说在1806年,巴黎有数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的一名叫安德烈,他的夜度资高达1800法郎,而当时一名技术工人度日薪是2-4法郎。
它的最有名的一个存在就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同性恋是普遍的,不像现在只局限于很少的人。成年男子通常要和度过青春期但还没有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是喜欢12岁到16岁之间的少年,成年人叫做“爱者:,少年被称做”被爱者“。别人并不会因为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少年就认为他们是同性恋者,同性恋者实际上是到十九世纪的时候才形成的,在此之前没有这样一个称谓,人们也不会因为有同性恋的伴侣或同性恋的行为就成为一个同性恋者。
英国对同性恋是比较严厉的,著名文学家曾因有同性恋倾向被判两年徒刑。20世纪初,德国的同性恋也是很多的,据说当时柏林有两万名男妓,所以有人也管同性恋叫德国病。另外从我们当今现存的部落文化里也可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允许同性恋活动的。
比如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在澳大利亚西部的一些地区,在北非的西旺人中,在马来西亚的撒比亚文化里面,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当中,在爱斯基摩人中,都有这种情况。关于同性恋有一些综合性的调查,比如有人对135个社会中的120种文化做了统计调查表明有48%的社会是反对同性恋的,8%是忽视同性恋,27%接受同性恋,在其余17%的社会中,同性恋是符合传统的、普遍的、大量的实践。
比如在撒比亚,一个男性的成长过程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少年和成年男人口交,他们有一种理论说通过男人的精液使小男孩获得成年男子的能力,在他长大以后就成为口交行为中施与的一方了,在最后一个阶段所有的同性恋活动都停止,他们成为成年男子以后,娶妻生子,进入完全的异性恋阶段。在一些文化里是这样的。
2、“同性恋”是严重危害健康的毒瘤?
男人与男人相爱,女人与女人相爱的事情,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有很多人觉得不能接受。同性相爱虽然自古以来就有记录,但往往被视为一种弊端,受到压制和排斥。多数同性恋者因此也就把自己的感情和欲望隐蔽起来。
在正常人群中,一般是通过恋爱婚姻的途径以异性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但也有少数人以同性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这种现象被称为“同性恋”,在男女均可发生。患者无论是在生殖器官的结构上,还是性激素的分泌功能上,一般找不出异常的特征,因此,同性恋并不属于生理异常,而是一种性变态,是一种病态的性心理变态。由于同性恋者的性活动指向同性别的人,所以同性恋本身产不符合生物的本性。
同性恋的问题在现代西方国家已成为人所尽知的公害,据一些国家调查,同性恋的数量已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
施奈贝尔指出:“许多国家作了大规模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约占人口的3%~4%,按此比率,全球至少有1亿人是同性恋者。”美国公布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成年女性有过同性恋体验者占10%~12%,男性同性恋者占14%~20%,以致于一些州的同性恋者组织起来,成立了所谓的“同性恋协会”,还举行游行示威,争取其‘合法权利“。当然,各国、各地区同性恋的发生率相差很大,不发达国家的同性恋远远少于发达国家。我国同性恋比较少见,尚未有确切的统计数字。
同性恋的发生原因虽然目前有较多的研究,但众说纷纭,谜字待解。自弗洛伊德始,精神分析派认为,同性恋的祸根始于孩提时代,童年的遭遇在潜意识中播下“异性恐怖”的种子,日后萌发为害怕与异性作性的接触,继而对同性产生好感。
行为学派则从社会学角度出发,认为同性恋的心理行为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后天习得,归咎于个人的社会背景,特别是家庭环境。有的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不正常,在生活方式上,把女孩子当作男孩教养,女扮男装,或把男孩子当作女孩子打扮,男作女养,这样就可能城孩子心理发育上的变态。
当孩子进入青年时期,就会出现异常的性爱心理。有些学者认为,同性恋与遗传和性激素的水平有关。近年来比较公认的看法是:同性恋是心理动力学的、社会的、文化的、生物学的、情境因素的等多种原因决定的。
我们说,同性恋是一种危险的爱情,是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当他们强制与他人,尤其是青少年发生同性性行为时,要严加惩罚。同性恋的恣意放纵,使80年代的“癌症”——艾滋病祸起萧墙。梅毒、淋病、病毒性肝炎、生殖器疱疹等性传播疾病在同性恋中发生率也明显增高。
同性恋是可以治疗和矫正的,关键在于本人是否有强烈的求治动机。只有当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由此产生对自己行为的痛恨或紧张不安的心情时,治疗才有成效同时还要取得社会和家庭的支持。
虽然我们要罅同性恋行为,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在具体做法上,应该认识到这是一种性变态现象,不同于一般的性创造治疗机会,积极加以引导,不要采取歧视的态度,要处理好他们对异性恋爱的障碍,使他(她)将性的对象转向异性,放弃同性恋的倾向,同时,在医生指导下,因人而异地采取多种矫治方法,系统地进行心理治疗。对于大部分同性恋者来说,是能摆脱同性恋的羁绊,恢复其正常的生活情绪,剪除“同性恋”这一严重危害健康的毒瘤。
3、了解同性恋恐惧症:“恐同症”
同性恋恐惧症又名:“恐同症”(英文homophobia和homophobic)是指对同性恋行为以及同性恋者的非理智性的恐惧和憎恨。
虽然这个词来源于心理学,但是对同性恋的恐惧不是一种精神病的术语。与广场恐惧和其它一些恐惧症不同,虽然美国精神联合会和美国心理联合会仍然对这个现象进行研究,但是临床上的同性恋恐惧症是不存在的。新的精神学研究把对同性恋的深层仇恨与压制同性恋的心理状态相联系。
对同性恋的恐惧在很多国家有法律上的定义,例如在有争议的同性恋恐慌防卫(gaypanicdefense)、精神错乱防卫(insanitydefense)或在仇视罪行立法中。
同性恋是一种精神心理疾病,他们并不应该存在于这个社会中,让我们一起抵制这些危害我们健康的毒瘤,还我们社会一个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