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禁止核医学的检查和治疗
2020-03-31 28896次观看
陈志军
主任医师 江西省肿瘤医院
按照目前国际国内的惯例,一般情况下孕妇是禁止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但有时候因为特殊情况,有些孕妇也需要进行核医学的检查,这时就要进行一个很好的评估,要确保这次的核医学检查胎儿所吸收的剂量应小于100msv,如果在100msv之上治疗检查可以说是比较安全的,也不需要进行引产,而核医学的治疗因为病人体内使用的这个治疗的药物的剂量较大,可能导致病人吸收的剂量会超过100msv,所以孕妇一般情况下只要禁止进行核医学治疗,一定要等到病人生产完后或哺乳期结束后才考虑进行相应的核医学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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