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抗病毒治疗的难点

抗病毒治疗是乙肝治疗的关键。但在临床诊疗过程中,由于乙肝病毒复制本身的特性、病毒变异、人体免疫系统对乙肝病毒的免疫耐受以及患者认识上的不足等诸多因素,导致诸多抗病毒治疗难点。

▲一:关于乙肝病毒变异:乙肝病毒是逆转录病毒,利用自身DNA-P复制。此酶缺乏自我校正,当机体免疫系统对已感染的野株乙肝病毒产生特异性免疫力应答后,野株乙肝病毒被抑制复制;而变异株可以逃逸已形成的抗病毒免疫力,变异株从劣势逐渐成为优势株。

机体对高滴度的变异株也会产生免疫应答,造成肝脏再损害;在抗病毒药物的长期应用下,也可产生耐药的变异株,导致肝细胞损害。临床HBeAg阳性,抗HBc阳性,乙肝病毒DNA仍明显复制的慢性乙肝约占1/4左右,造成治疗困难,其他如S基因等的变异株少见,未造成临床治疗的难点。

▲二:乙肝病毒感染后常引起人体免疫系统对HBV的免疫耐受和部分耐受,很难激活机体对乙肝病毒的特异免疫,不利于乙肝病毒治疗。

▲三:过份恐惧病毒变异:一些患者乙肝病毒DNA滴度很高,肝功能长期异常,但由于过份恐惧病毒变异而不也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这会使病毒在全内不断复制,肝细胞坏死持续存在,其结果将会刺激肝脏内大量纤维组织增生导致肝硬化。

▲四:不能规范抗病毒治疗:一些患者在治疗后刚刚达到乙肝病毒DNA阴转的初步疗效就误认为病毒已被清除便自行停药。这样的治疗不仅起不到对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而且还可能加速耐药的发生,甚至使病毒的复制反弹,导致肝病加重。

▲五:适应症选择不当:当乙肝抗病毒治疗最佳适应症是乙肝病毒DNA阳性,ALT反复波动在80-400单位的慢性活动性乙肝病人。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在治疗的初期可使乙肝病毒DNA转阴,但停药后大多再次复阳。

▲六:忽略“小三阳”患者的治疗:部分“小三阳”患者反复肝功能异常,其原因可能是感染了一种前C区变异的乙肝病毒。患者e抗原阴性,体内仍长期存在乙肝病毒DNA阳性;肝脏损害仍可不断进展。患者常伴有持续性或间歇性ALT升高。

因此,这样的“小三阳”乙肝患者仍需要抗病毒治疗。经过抗病毒治疗抑制乙肝病毒复制,肝细胞坏死也就随之停止。

总之,乙型肝炎是我国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之一,抗病毒是乙型肝炎治疗的关键,所用药物都有其适应症,尤其是一些新药,应遵循医生指导,避免滥用,定期监测,减少不良反应,以达到最佳治疗效。

乙肝

本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

不能替代专业诊疗意见,具体决策请遵医嘱

协定 协定

医患问答

更多

乙肝5项

乙肝5项全部是阴性,表明机体内无乙肝病毒感染,但是也说明体内无抵抗乙肝病毒的抗体。在机体免疫力低下时,接触乙肝病毒,很容易患有乙肝。需要您及时补打乙肝疫苗,并定期检查抗体滴度。乙肝五项是指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核心抗体、乙肝e抗体和乙肝e抗原,正常情况下五项都是阴性的,有的人因为注射过疫苗或者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会出现乙肝表面抗体阳性,这种情况也是正常的,现在国家已经出台法律制度,是不允许歧视乙肝患者的,您可以检查一下,结果不会影响就业。意思就是说表面抗体阳性,核心抗体阳性说明以前接触过乙肝病毒,现在已经康复了,而且身体已经产生了保护性的抗体。如果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去医院做一个肝功能,还有病毒定量,看看是否体内还有病毒感染,在医生的指导下口服抗病毒抗感染的药物来进行治疗。

乙肝健康证

有乙肝能够办理健康证,但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是肝功能正常、自身没有不适的临床症状、乙肝病毒DNA定量呈阴性、转氨酶没有升高。虽然乙肝病毒不能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但是会通过损伤的皮肤粘膜传染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健康证,也不能够从事餐饮行业。如果肝功能正常、HBV-DNA为阴性的话,是可以办理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所以办理健康证的时候不会检查乙肝两对半,但是会检查肝功能,肝功能与乙肝两对半是两个概念。乙肝患者如果从事的是食品行业是不能办健康证的,如果是普通行业是允许办理健康证的。建议患者要去检查肝功能,如果患者肝功能正常是不需要治疗的,对于肝功能异常的患者要及时用抗病毒和保肝的药物来治疗。

乙肝歧视

有乙型肝炎被人了解,被人歧视是因为别人不了解乙型肝炎的传染途径,被人拍片感染,乙型肝炎主要通过血液、性生活、母婴、日常生活接触如吃饭、握手、拥抱、共用生活用品等情况不会传染。评论:目前,中国约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结婚,所以你也不必为此而担忧。HBV携带者所遭受的歧视中,最严重的是就业歧视,但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招工的话,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理由拒绝录用,但从医学鉴定的角度来看,带传染性病原携带物在未治愈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比较容易传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