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也称放射性肺损伤,一般来讲,食管癌、肺癌、乳腺癌、纵隔肿瘤等胸部肿瘤放射治疗时或者放射治疗后,可能会发生肺损伤的一些改变,一般急性放射性肺损伤的发生在放疗结束后3个月之内,合并化疗的患者可以在放射治疗中的后期以及放射治疗刚结束的时候发生放射性肺损伤。急性放射性肺损伤分为四级,一级和二级的放射性肺损伤如果没有明确的感染等情况存在的时候,可以不必过于重视。
对于临床上所说的放射性肺炎,一般是指≥3级的急性放射性肺损伤合并感染,这种情况下,患者往往会出现药物难以缓解的咳嗽、呼吸困难、气促、高热等等,出现这样的三级以上的放射性肺损伤就需要及时的处理,需要给予以激素、抗菌素为主的治疗,并且赋予吸氧、化痰、止咳、平喘等治疗。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放射性肺损伤的治疗效果有限,重在预防。
放射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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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肺炎治疗方案

强的松是治疗放射性肺炎的最佳方法,激素可以迅速降低呼吸困难以及改善患者急性放射性肺炎对运动的耐受力,激素使用24小时后即可明显的减轻患者的症状,激素一般使用四至六个月,在治疗期间应逐渐减量,并注意监测血氧饱和度和周期性的肺容量测定,来监测肺功能在取消强的松后的状况。应该注意有些病人停用激素后症状可能会比治疗前加剧一些,但激素对防止放射性肺炎的纤维化和减轻其最后的严重程度并无影响,然而强的松会推迟纤维化的发生。

什么是慢性放射性肺炎

什么是慢性放射性肺炎:慢性放射性肺炎说白了是急性发生肺炎。如果处理不好,患者的表现咳嗽、胸闷、气短,没有缓解。肺上的相关的影像学检查,胸部CT或者胸片上表现的炎性XXXX没有消失,就会逐渐转归为慢性放射性肺炎,一般的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的时间概念,就是区分。如何区分?现在还没有个明确的概念,但是大致划分就是说,从放疗开始的前三个月之内发生的肺炎,一般我们都认为它是急性放射性肺炎。超过三个月以后,就会是慢性放射性肺炎。它主要的表现是咳嗽、胸闷、气短,但是有时候和急性放射性肺炎也不是很明显的区分。

放射性肺炎治疗

如果一旦发现放射性肺炎,我们应该立即的停止放疗,病情重的放射性肺炎,可以尽早的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患者的症状和延缓肺部的纤维化。但是这种情况放射性肺炎要完全恢复或者是纤维化要逆转就难以做到了,因此我们如果有些患者需要做放疗,一定要注意放射性肺炎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要立即的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