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治疗方面(1)治疗慢性铁负荷过重,例如输血引起的含铁血黄素沉着病,如重症地中海贫血、铁粒幼细胞性贫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及其他慢性贫血。特发性(原发性)血色病者因伴随疾病(例如严重贫血,心脏疾病,低蛋白血症)妨碍了静脉切开放血术。迟发性皮肤卟啉病引起的铁负荷过载,不能进行静脉切开。治疗急性铁中毒。(2)治疗晚期肾功能衰竭(持续透析)患者的慢性铝负荷过载,伴有下列情况:铝相关的骨病和/或透析性脑病和/或铝相关性贫血2.用于诊断方面用于诊断铁或铝负荷过载。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去铁胺。
1.治疗慢性铁负荷过载螯合治疗年轻的铁负荷过载患者的主要目的是达到铁平衡,并防止含铁血黄素沉着症;而对于年老患者来说,则希望达到铁的负平衡以缓慢降低已升高的铁储存并预防其毒性作用。2.儿童和成年患者建议在最初的10-20次输血后或血清铁蛋白水平已达到100o纳克/毫升时开始用本品进行治疗。铁过载或本品过量可能会导致生长延缓。如果3岁以下儿童开始螯合治疗,应密切观察生长状况,平均日剂量不能超过40毫克/公斤体重。剂量的安排和给药方式都应个体化,治疗过程中根据其铁负荷的严重程度而进行调整。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为了评价螯合治疗的反应,开始每日监测24小时尿铁排出量,确定所增加本品的剂量。一旦确定了合适剂量,可以间隔数周检测尿铁排出量。另外,平均日剂量可以根据铁蛋白水平调整,以维持治疗指数小于o.025(即本品平均日剂量毫克/公斤体重除以血清铁蛋白浓度微克/升的结果应小于o.025)。平均日剂量通常在2o-60毫克/公斤体重。血清铁蛋白水平低于2000纳克/毫升的患者每日需用量大约在25毫克/公斤体重。血清铁蛋白水平在2000-3o0o纳克/毫升之间每日需用量约35毫克/公斤体重。血清铁蛋白浓度较高的患者,最大剂量可能达到55毫克/公斤体重/日。然而,如果不是针对发育完全的病人需要很强的螯合治疗,不推荐使用常规超过50毫克/公斤体重的平均日剂量。如果血清铁蛋白低于1000纳克/毫升,会有增加本品毒性的危险。因此密切观察病人非常重要,可能需要考虑降低本品的每周总剂量。剂量是指平均每日剂量,由于大部分病人一周内使用本品少于7天,实际输入的剂量通常与平均日剂量不同(例如需要平均每日剂量为4o毫克/公斤体重,病人每周用药5天,每次用药剂量应为56毫列公斤体重)。已有资料显示,常规使用本品(去铁胺)的螯合治疗可能改善地中海贫血患者的寿命。只有在反复每日高剂量治疗带来的益处超过可能带来的风险时,才考虑给予较大剂量治疗。使用轻便的手提输液泵作缓慢皮下输注8-12小时是有效的,并且对可以走动的患者来说更加方便。也可以24小时缓慢输注。患者应每周使用输液泵5-7次。不推荐本品皮下冲击式注射使用。因为浓度大于10%会造成局部皮肤反应的增加,因此不能使用10%以上浓度输注(参见使用说明)。如果没有其它方法,必要时可用较高浓度肌肉注射。皮下输注时,注射针头不能离真皮层太近。3.输血期间静脉输注由于输血期间存在静脉通道,因此静脉输注不会给病人带来不便。这对于不能进行皮下输注的患者特别有用。本品溶液不能直接加入血袋,但可以通过靠近注射部位的“Y”型连接器加入输血管。一般情况,病人应用输液泵来输注本品。必须告知病人和护士禁止快速输注,本品的静脉快速冲击式输注会导致急性竭衰(参见【注意事项】)。4.连续静脉输注进行强化螯合作用时可用植入式的静脉输注系统。不能进行连续皮下输注及继发于铁负荷过载导致的心脏病变的患者建议连续静脉输注,本品的剂量取决于患者铁负荷过载的严重程度。须定期测量尿液中24小时铁的排出量,并相应调整剂量。当输液管可能堵塞而冲洗输液管时一定小心,避免本品快速输入。这样的快速输注会造成急性衰竭(参见【注意事项】)。5.肌肉注射因为皮下输注更有效,所以只有在不适合皮下输注时才进行肌肉注射。无论选择哪一种用药途径,维持剂量须个体化确定并应按照每个患者的铁排出率。6.联合应用维生素C铁负荷过载患者通常会有维生素C缺乏,可能是由于铁氧化了维生素。维生素C可用作螯合治疗的辅助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200毫克,分次服用,并在用本品进行正规治疗一个月以后开始服用(参见【注意事项】)。维生素C使铁更易被螯合。一般来说,10岁以下儿童5o毫克已足够,10岁以上儿童需100毫克。较高剂量维生素C并不能增加铁螯合物的排出。7.急性铁中毒的治疗甲磺酸去铁胺通常是治疗急性铁中毒标准方案的辅助措施,建议用于以下情形。所有出现轻微症状的,或多次一过性发作症状的患者(例如:一次以上的呕吐发作,或排软便)。出现嗜睡、剧烈腹痛、低血容量或酸中毒的患者。腹部X光照片显示多发性放射阴影的患者(这些患者中的绝大多数病情会继续加重出现铁中毒症状)无论总铁结合力大小,任何血清铁浓度大于300—350微克/分升的有症状的患者。对于无症状的、血清铁水平在30o-500微克/分升范围内的患者,以及有自限性、非血性呕吐或腹泻,但没有出现其它症状的患者,推荐使用无甲磺酸去铁胺的保守治疗。甲磺酸去铁胺首选的用药方法是持续静脉输注。推荐的最大滴注速度是15毫克/公斤体重/小时。通常在用药4到6小时之后,条件允许时应减慢滴速,使之24小时总的静脉用药量不超过推荐剂量80毫克/公斤体重。以下是甲磺酸去铁胺的停药指征,只有在以下所有指征都得到满足之后,才能停止螯合治疗。患者全身铁中毒的症状或体征消失(例如:无酸中毒、无恶化的肝中毒)。一般情况下,血清铁的水平应该正常或偏低(
如果已知对活性物质过敏者,除非有可能进行脱敏,应列为禁忌。
一些报告为不良反应的体征症状也可能是疾病本身(铁和/或铝过载)的表现。1.发生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
)。4.连续静脉输注进行强化螯合作用时可用植入式的静脉输注系统。不能进行连续皮下输注及继发于铁负荷过载导致的心脏病变的患者建议连续静脉输注,本品的剂量取决于患者铁负荷过载的严重程度。须定期测量尿液中24小时铁的排出量,并相应调整剂量。当输液管可能堵塞而冲洗输液管时一定小心,避免本品快速输入。这样的快速输注会造成急性衰竭(参见【注意事项】)。5.肌肉注射因为皮下输注更有效,所以只有在不适合皮下输注时才进行肌肉注射。无论选择哪一种用药途径,维持剂量须个体化确定并应按照每个患者的铁排出率。6.联合应用维生素C铁负荷过载患者通常会有维生素C缺乏,可能是由于铁氧化了维生素。维生素C可用作螯合治疗的辅助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200毫克,分次服用,并在用本品进行正规治疗一个月以后开始服用(参见【注意事项】)。维生素C使铁更易被螯合。一般来说,10岁以下儿童5o毫克已足够,10岁以上儿童需100毫克。较高剂量维生素C并不能增加铁螯合物的排出。7.急性铁中毒的治疗甲磺酸去铁胺通常是治疗急性铁中毒标准方案的辅助措施,建议用于以下情形。所有出现轻微症状的,或多次一过性发作症状的患者(例如:一次以上的呕吐发作,或排软便)。出现嗜睡、剧烈腹痛、低血容量或酸中毒的患者。腹部X光照片显示多发性放射阴影的患者(这些患者中的绝大多数病情会继续加重出现铁中毒症状)无论总铁结合力大小,任何血清铁浓度大于300—350微克/分升的有症状的患者。对于无症状的、血清铁水平在30o-500微克/分升范围内的患者,以及有自限性、非血性呕吐或腹泻,但没有出现其它症状的患者,推荐使用无甲磺酸去铁胺的保守治疗。甲磺酸去铁胺首选的用药方法是持续静脉输注。推荐的最大滴注速度是15毫克/公斤体重/小时。通常在用药4到6小时之后,条件允许时应减慢滴速,使之24小时总的静脉用药量不超过推荐剂量80毫克/公斤体重。以下是甲磺酸去铁胺的停药指征,只有在以下所有指征都得到满足之后,才能停止螯合治疗。患者全身铁中毒的症状或体征消失(例如:无酸中毒、无恶化的肝中毒)。一般情况下,血清铁的水平应该正常或偏低(
1.在本品治疗的同时合用吩噻嗪类衍生物甲哌氯丙嗪(prochlorperazine)可引起暂时性意识障碍,锥体功能障碍和昏迷。2.对于严重慢性铁过载的患者,如联合本品和大剂量维生素C(每日5o0毫克以上)治疗时,可发生心脏功能损害(见“剂量和用法”和【注意事项】);停用维生素C后可恢复。3.由于螯合在本品上的镓-67迅速经尿排出,镓-67-成像会失真。建议采用闪烁法检查前48小时即停用本品。
1.药物请小心存放,防止儿童误取。2.铁负荷过载患者尤其易被感染。已有报道本品可能促进感染(包括败血症)的发生,尤其是耶尔质氏结肠炎和假结核病菌感染。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中引起发热,并伴有急性肠炎/结肠炎,弥漫性腹痛或咽炎,应暂时停止治疗,作有关的细菌学试验,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抗生素治疗。当感染消失后,可再用本品治疗。3.已有报道,少数应用本品治疗铝和/或铁负荷过载的患者发生毛霉菌病,这是一种严重的真菌感染。如果有任何可疑体征或症状发生,应停用本品,进行真菌学试验,立即采取合适的治疗。毛霉菌真菌病也可能发生在未使用本品的患者,这表明其他决定因素如透析,糖尿病,酸碱平衡紊乱,恶性血液病,免疫抑制剂,或其他削弱免疫系统的因素也可能与这种感染的发生有关。4.高剂量本品,尤其对血浆铁蛋白水平低的患者可引起视力,听力障碍(见【不良反应】)。接受维持透析且铁蛋白水平低的肾衰竭患者更易发生不良反应,已有仅一剂本品即引起视力症状的报道。低剂量本品可降低不良反应的危险。5.建议在使用本品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每3个月应作一次视力和听力的检查,特别是铁蛋白水平低的情况。维持本品平均每日剂量(毫克/公斤体重)除以血清铁蛋白的指数低于0.025,可以降低地中海贫血病人发生听力异常的风险。6.如有视力和/或听力障碍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以争取这些障碍逆转的最大机会。如果其后减少剂量再用,应在视力和/或听力的密切监护下进行并权衡利弊。在极罕见的病例中,施用诊断性试验剂量也观察到视力障碍的发生。7.对于肾功能正常的病人,约一半的金属螯合物经肾排泄。因此,对严重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应给予注意。铁和铝的螯合物是可以透析的,肾功能衰竭患者,可用透析增加其清除。8.对于患有铝相关脑病的患者,高剂量本品可加重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抽搐),可能是由于循环中的铝急性增高所致。本品可能引起透析性痴呆的发作。有报告在治疗前先用氯硝胺定(clonazepam)处理有助于克服这一神经系统副作用。9.铝负荷过载的治疗也会导致血清钙下降和加重甲状旁腺机能亢进。10.生长迟缓与在血清铁水平低的患者中应用高剂量本品,和3岁以内儿童开始治疗有关。(详见【用法用量】)。高剂量本品导致生长迟缓应与由于铁过载所致生长迟缓有区分,剂量低于40毫克/公斤体重本品很少引起生长迟缓。对于高于此剂量引起的生长迟缓,减低剂量后,一些患者的生长速度可恢复到治疗前水平。11.使用本品的患儿应每3个月监测一次体重和身高。12.已有报道,过高剂量静脉输注本品治疗急性铁中毒患者和地中海贫血患者发生急性呼吸哀竭。因此不应超过所建议的每日剂量。13.当本品与维生素C同时使用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维生素C补充剂不应用于心衰患者。仅在本品常规治疗的头一个月后开始服用维生素C只给定期使用本品的患者服用维生素C,最好在设置好泵后即刻服用。维生素C剂量不要超过每日20o毫克,分次服用。建议在使用这种联合疗法中监测心脏功能。14.在严重铁过载病人中已有报告本品与维生素C(每天500毫克以上)合用造成心脏功能损害,维生素C停用后心脏功能恢复。15.采用静脉注射本品治疗时,应缓慢注射。快速静脉注射可能会引起低血压和休克(如潮红,心动过速,虚脱和风疹)。16.本品使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溶液浓度不能超过10%,因为这样易引起局部皮肤反应。如果没有其它方法,必要时可用较高浓度肌肉注射。皮下输注时,注射针头不能离真皮层太近。有头晕或其他中枢神经障碍,或视力/听力损害的患者应禁止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见【不良反应】)注意:铁螯合物排出可使尿液呈现棕红色。
见【用法用量】。
对于老年患者来说,希望达到铁的负平衡以慢慢减少铁的储存并预防其毒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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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症患者,也可以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或者应用生物制剂,如抗肿瘤坏死因子α拮抗剂或者白介素—1拮抗剂来治疗。如病情无法控制或减量后及复发者,可加用或改用糖皮质激素,比如可用泼尼松或甲泼尼龙进行治疗;有部分患者单用非甾体抗炎药,即可以控制发热以及关节症状和一些全身不适的症状,可以选用布洛芬、萘普生、扶他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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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斯蒂尔病在临床上也称变应性亚败血症,他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患者出现反复发烧,关节疼痛或者关节炎,全身多发性的皮疹可以表现为麻疹型发疹,肌肉疼痛,咽部疼痛,淋巴结肿大。由于该病无特异性的诊断标准,所以临床上我们经常是要排除感染、肿瘤以及其他结缔组织病后才能考虑该诊断,尤其是发热不明原因的患者,我们早期会考虑成人still病。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增多以及血小板增多,严重的患者可以伴有系统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