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撤心电监护的指标是什么

危重症患者如疾病本身得到了良好治疗,在撤掉支持设备后,患者的生命体征,比如:血压、心律、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能基本维持正常之后,是可以考虑撤掉心电监护的。正常人的心率一般是在60到100次,呼吸频率是16-20次,血氧饱和度是在95%以上,血压也能够维持在一个正常的范围,不会低于90/60毫米汞柱,一般基本的生命体征,如果能维持在上述的正常范围之内,维持较稳定的状态,那么就可以考虑撤掉心电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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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的分级

心衰的分级标准有四级,一级患者虽然有心脏功能改变,但是没有临床表现,活动也不受限制,二级在患者有心脏功能改变的基础上,休息时没有症状,但是在体力活动时可能轻微活动症状,如胸闷,气喘,感觉胸闷,心功能三级,在轻微活动后即可出现胸闷气喘甚至心绞痛气短或呼吸困难等,4级患者即使卧床休息也感觉到气场甚至呼吸困难,还伴有其他心衰的表现,如水肿。既然患者确诊是心力衰竭了,那么就需要积极的采用药物进行治疗了,一般是采用利尿剂配合些扩血管类的药物进行治疗了。心衰的分级一般按照症状表现进行纽约心功能分级的,一共分四级,还有一种是科力普分级,是按照肺部的听诊范围进行分级的。心力衰竭分类多种多样:1、按发病紧急情况有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力衰竭两种;临床表现主要是以发病的紧急来分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很多高血压病、冠心病增加后,发展到后期可以出现慢性心力衰竭。

慢性心力衰竭分级

要求患者在平直走廊里尽可能快的行走,测定六分钟的步行距离,六分钟步行距离小于150米,为重度心衰,150到450米为中度心衰,大于450米为轻度心衰,可作为参考。二级日常活动出现心衰症状,如呼吸困难、乏力。

慢性心力衰竭分级

二级,心脏病的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没有自觉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下可以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根据纽约心脏病学会对于心功能的分级,把它分为四级:一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的活动不会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