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失明后可以治愈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展到重度子痫前期以后,引起多脏器的损害,包括肝肾功能的损害,凝血系统的损害,同时视网膜的问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是血压高、蛋白尿、水肿,严重的水肿以后使视网膜水肿引起剥脱,引起孕妇眼睛视物模糊,同时引起脑水肿以后,也影响大脑皮质而引起视神经的问题,可以引起失明。视网膜引起的失明解除怀孕以后治疗两周以后是可以恢复的,大脑皮质的影响引起的失明轻度可以恢复治愈,严重的可能永久性失明,所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要及早发现、及早诊治,不至于发生严重的失明程度,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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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前期重度

如果当血压和蛋白尿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者是出现了胎儿的并发症的情况下,我们就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高血压,较重的时候出现蛋白尿,严重的时候还会发生抽搐。有的还会有上腹部疼痛、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甚至严重的有心力衰竭、肺水肿,胎儿方面容易出现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子痫前期重度

重度子痫前期与轻度子痫前期完全不同,一般血压超过160/110,尿蛋白24小时超过2~5克,常常伴有头晕头疼视物不清等临床症状,常常有脏器功能受累,比如血小板减少、肝酶升高、胎儿生长受限等等。轻度子痫前期一般预后很好与正常患者区别不大。

孕妇重度子痫前期

重度子痫前期妊娠小于26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此时建议终止妊娠。妊娠在26-28周期间,根据母胎的情况以及当地的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期待治疗。妊娠在28-34周期间,病情不稳定,经过积极的治疗,如降压治疗或者预防子痫,仍是病情继续加重,促胎肺成熟后,应该终止妊娠,如果病情比较稳定,可以考虑期待治疗,检测血压、尿蛋白,一般建议转到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如果妊娠大于34周的患者,胎儿成熟以后,可以考虑终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应该及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