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目前国内外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及诊断,有明确的和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按发病基础脏器损害程度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五类,即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
一、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不伴有蛋白尿的单纯高血压,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或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产后方可确诊;
二、子痫前期在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高血压并存在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及,包括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包括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包括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都可以诊断为子痫前期,有蛋白尿也可以做出诊断。没有蛋白尿只要有高血压,并有其他器官系统累及都可以诊断子痫前期;
三、子痫,子痫前期孕妇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四、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血压大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或妊娠20周之前,不是因为妊娠期滋养细胞疾病而诊断为高血压,或高血压在妊娠20周之后诊断并一直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五、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并存在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及在20周之前有高血压的孕妇,出现蛋白尿或血压的突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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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用药

妊娠高血压患者常有明显的水肿,使用利尿剂虽然可以减轻病情,但会使血液进一步浓缩,血容量减少,加重水及电解质的紊乱,仅适用于合并有左心衰竭或水钠潴留的病人。常用的药物为钙拮抗剂,如硝苯地平、尼莫地平等,此类药物具有较强的血管扩张作用,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先兆时即可使用,可用于妊娠早中期,但临产前半个月不宜使用。严重妊娠期高血压发展为先兆子痫或子痫时,应及时住院,尽快应用静脉药物,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妊娠高血压饮食

患上妊娠期高血压之后,需要坚持的饮食要点如下:首先是清淡口味的食物,注重饮食的清淡性,尽量选择清蒸或水煮等烹饪方法。其次是低脂饮食,避免吃油脂过高的食物,特别是要远离动物血、动物油和动物内脏等,可以选择多补充一些高蛋白和高维生素的食物,注重饮食的营养。可以在怀孕期间多喝炖汤。

妊娠高血压分级

(1)轻度:血压≥130/90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可伴有轻微蛋白尿和水肿。(2)中度:血压>130/90~<160/110mmHg,蛋白尿“+”,或伴有水肿。(3)重度:血压≥l60/110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60/3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mmHg,蛋白尿++~+++或伴有水肿。(4)先兆子痫:上述证候伴头痛、眼花、胸闷。(5)子痫:子痫前期的基础上有抽搐。上述血压标准以舒张压为准,蛋白尿与舒张压两者有一项达到标准时,即归入该类。